人才时讯
东莞新政“28条”打造全国最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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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14

    昨日,《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

    该办法多项措施为全国首创,如首次打破“落户方可享受资助奖励”的地域限制,对国家级人才的市财政配套资助比例全国最高。办法还首次提出对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给予“资助+奖励”政策,最高额可达2000万元。东莞着力打造全国最优的人才政策。

    三原则解决三问题

    城市竞争中最核心的是人才竞争。近年来,东莞提出建设“人才型城市”,旨在抢占人才竞争制高点,培养出、引得进、留得住适合东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强大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过去,东莞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也有三个问题较为明显。

    一是对国家和省级创新团队与人才配套资助比例偏低;二是资助额度不高,在珠三角处于中下等;三是落户、教育、医疗等配套政策缺乏创新,设置的资助奖励门槛较多。这使得东莞在与其他城市的人才竞争中缺乏比较优势。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欧阳贵有介绍说,“新28条”在制定时就明确要坚持三个原则,解决过去人才引进的一些困境。

    一是最优原则。办法对现行全市人才政策进行了梳理比较,提出最优条款,凡是现行政策已有的,都进行了提高和突破。

    二是最高原则。办法在参照全国各地的人才政策基础上,对资金资助、资金配套等政策提出了最高的优惠措施。

    三是最新原则。办法对东莞一些人才优惠政策的空白或已有政策但相对滞后的都进行了创新突破,放大正面效应,逐步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体系。

    资助奖励不再设限“落户东莞”

    办法共计28条,其中涉及人才优惠政策的核心条款共13条,包括配套资助、创业资助和奖励、荣誉奖励、居留和出入境、落户、住房、医疗、社保、税收、通关、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薪酬和其他等。

    据记者了解,东莞资金配套资助奖励的比例和额度、打破地域门槛、“资助+奖励”形式等做法都走在全国前列,可谓全国最优人才政策。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办法打破以“落户东莞”为依据的政策限制,来莞就业创业人才可凭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公司注册登记等证明材料申请享受人才资助政策。

其他城市的人才政策中,必须是户口或者人事关系在该地的人才方可申请资助奖励。这在一定程度上能防止资助奖励后人才外流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情况。但不少人才在这座城市里作贡献,却不能申请相应的人才资助奖励,无疑降低城市的吸引力。

    东莞大胆打破地域限制,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三重”建设的战略重点和人才引进重点,每两年发布一次《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符合目录要求并可提供上文所述证明材料的,均可申请资助奖励。这一措施符合东莞目前人才现状,增强了东莞对人才的吸引力。

今年首次发布的目录将特色人才分为三类,突出产业转型升级、科技东莞建设等重点方向,坚持以自然科学、产业人才为主,以社科文化等重点人才为辅。

    最高配套资助奖励过亿元

    资金资助和奖励是办法的另一个突出亮点。

    办法规定,对于国家级人才如中央“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荣誉和奖励,在东莞申报并成功入选的人才,市财政按国家资助的1:1至1:2的比例配套资助资金。由市外迁入东莞的人才,由市财政按国家资助的1:0.5至1:1的比例配套资助资金。对省级人才如入选省创新科研团队和省领军人才等国家、省级荣誉和奖励,按国家、省资助1:0.5至1:1的比例配套资助资金。

    目前,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额为1000万至1亿元,东莞配套资助资金最高可达1亿元。目前东莞获得省级资助的团队中最高资助为5000万元,此前东莞规定省级配套资助比例为1:0.5,该团队获2500万元配套资助。而今后如果有团队获同等省级资助,市财政配套资助达1亿元。这一比例在全国最高。

    同时,东莞对市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在其来莞工作两年以上,其团队人员到位、技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人才聚集培养以及产业带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给予团队500万元至1000万元创业奖励,给予团队带头人最高100万元的创业奖励。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获得的“资助+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

    其他城市对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往往采取资助奖励取其一的方式。单纯资助有时会担心团队拿了就跑,资金打水漂。事后奖励让一些团队认为只是“锦上添花”,吸引力也不够强。东莞的这一创新做法既在科研创业初期资助“雪中送炭”,又在成果出来后“锦上添花”。

    市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除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奖励外,如果在市引进资助奖励期后,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资助范围,还可继续享受国家与省的配套资助。

    正如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所言,东莞人才新政“突出针对性、吸引力和实际效果,发挥人才服务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最大作用为主要目标,以人才创造成果、社会贡献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给予奖励和优惠。在有效招引特色人才的基础上,确保成果的本地化和产业化。”

    除人才新政28条外,东莞还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才东莞”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用好10亿元“人才东莞”专项资金。此外,《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也将于近期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