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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成果|陈丽君:强化四链融合推动实验室体系服务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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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0

本文摘自《技术经济》2024年第43卷第6期、由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院长陈丽君教授参与编撰的论文成果《充分激发人才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引领驱动作用》。


发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一,必要性来说,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本质是创新,亟须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纵观全球,当前重大突破性创新已经不是来自国家实验室或高校,而是来自业界或高校与业界间的紧密合作,如人工智能领域突破性创新产品的横空出世,都来自OpenAI等公司。第二,可行性角度,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实力已经有了显著增强,基础研究动机强烈,行动积极。据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3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创新状况报告》显示,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4900万户,贡献了50%以上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同时,部分骨干民营企业进入了全球价值链和创新链的前端,已经到达基础研究的无人区。例如,华为技术创新逼近香农定理和摩尔定律极限,急需基础理论创新开创新蓝海,它引进了大量数学家、物理学家,每年150亿~200亿美元研发费用中20%~30%投入相关方向的基础研究;吉利、长城等民营企业在汽车领域基础研究投入占其研发费用比重达到10%左右;此外,腾讯设立“新基石研究员项目”(投入100亿元)等多个项目,以“选人不选题”方式支持科学家自由探索基础研究、基于信任灵活使用资金,都是对国家基础研究投入的有益补充。


二当前发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的困境和存在的问题


第一,民营科技企业投身基础研究,存在着“人员身份之争”和“研究领域之争”的质疑,偏见显著。第一类偏见,认为民营企业头部科研人员不属于科学家,只能属于工程师,第二类偏见,认为民企没有办法承受基础研究长周期投资和不确定性,所以基础研究应由国家投入,由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只能做应用研究和工程化研究。这些偏见会阻碍顶尖科学家进入企业,抬高其投身企业科技创新的进入成本。

第二,民营科技企业在此轮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国家战略资源分配中存在着掉队风险。为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我国当前重点部署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实验室体系。目前仅有鹏城实验室等非常少数的国家实验室有骨干民营科技企业参与共建。2021年前后,现有的国家实验室围绕“非建不可、非我莫属、未来可期”的要求进行重组,重组成功将获批为全国重点实验室,未成功将失去经费支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11月底,已有至少212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完成重组。但其中民营企业全部由依托单位转为共建单位,民营企业参与共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也从之前占比7%下降至3%。民营企业在此轮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以及战略资源重新分配中存在掉队风险。

第三,部分地方实验室建设未能充分发挥骨干民营科技企业创新优势。全国范围仅省实验室建设已经超过了百家,各地实验室建设都存在着集体聚焦于前沿领域,同质重复非常严重,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各地自身的综合优势,尤其是民营企业已经积累的科技创新优势。以宁波为例,汽车企业是宁波重点打造的万亿级产业集群,拥有以吉利为龙头的车企和新能源汽车完整产业链,被国家八个部门纳入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的先行先试,有政策、市场、场景等,但宁波却没有一家汽车领域的市级以上实验室。

第四,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协同性比较差,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的衔接受阻。目前科研院所考核仍以帽子、论文、专利占大头,制约了科技创新围绕产业关联问题,难以服务于产业卡脖子技术。从企业看,2022年浙江省规上企业日常研发经费达到3000多亿元,但委托高校科研院所的开发经费仅162.97亿元。

第五,人才与资金等创新要素对民企创新支持不足,资金链、人才链短板比较明确。目前大量高端人才集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人才资源跟事业单位相比差距巨大。浙江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大概21.8万人,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1108万人。创新人才并不集聚在科技创新的一线企业主战场。同时金融资源对企业科技创新主体的支持不足,企业研发资金来源非常单一,缺乏多元化的创新投融资体系。

第六,科技服务中介较少,中试熟化机制建设不全,四链融合缺乏润滑剂。中试是科技成果转化中非常重要环节,但目前中试政策多数强调产业化,忽视了中试本身是实验的性质和结果的不确定性,过严的安全管控损害了科研自由。从投资上看政府和投资基金都不愿意投中试。服务和中介机制的欠缺,削弱了产学研协同和四链融合的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实验室体系服务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对策建议


      第一,为民营企业参与基础研究营造良好的氛围。在学术界要针对性缓和关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边界之争,在舆论场积极营造鼓励民营企业投身基础研究的良好氛围。

第二,系统评估实验室同质化的风险并进行干预,吸纳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加入实验室建设体系中,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优化过程中、在省实验室建设中为民营企业留足空间。以制度方式保障科技领军企业的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

第三,支持实验室体系服务民营企业,衔接创新链和产业链。发挥重点实验室攻坚引领作用,强化龙头企业内核式竞争力。发挥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作用,服务中小型民营企业。

第四,解决企业的共性难题,打通人才链和资金链的壁垒。探索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和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建立企业人才自由流动,加快校企和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流动机制试点落地。强化资金链服务创新链的多阶段保障。制定政府引导基金容错机制,设置专项资金,对出现资金链危机的科技型民营企业进行应急救助。

第五,落实创新激励机制,激发企业人才的创新活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法规建设,理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合作过程中的产权关系,允许科技成果以产权的形式参与到利益分配中,探索高校科研院所专利一对多的许可。重视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之间的融合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