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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才发展圆桌沙龙(第九期)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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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1

  20201227日,全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浙江人才发展圆桌论坛(第九期)顺利举办。本次论坛由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丽君主持,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亚洲公共行政学会会长吴江,浙江省委组织部人才办副主任孟德玖,上海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高子平,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汪怿,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苗青等十余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参与交流讨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本次论坛就“全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主题展开讨论。

汪怿研究员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发展理念、发展格局背景下,五中全会对于人才创新活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创新人才的角度来看,创新的实践者、服务者、治理者三者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并且不同人群对于激励的需求也不同,需要梳理出一定的层次。从有效释放活力的机制角度来看,治理的体系、角度、手段,包括治理环境和理想范式都需要进行深入的讨论。

高子平研究员指出,全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聚焦点和背景值得探讨,在当前国际人才竞争形势下,人才资源全球流动性和主体性日趋突出,个性化趋势也明显加强,要从人才本身心理诉求来重构或者重新理解人才流动,同时要从制度安排向制度设计提升,形成创新、人才、产业三维一体的系统化制度设计。

吴江院长指出,创新活力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内涵,从需求导向来看,满足科技自立自强是创新活力最根本的标志。人才创新活力应该全面考虑到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全方位建设创新链,包括科技、教育、企业等领域。我国具有人才治理的制度优势,关键在于如何转化成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优势,达成聚天下英才治天下。

孟德玖主任指出,在浙江实践中早期创新活力的激发主要依靠企业家,当前新发展阶段很重要的问题是“转型升级”,要纳入更多元化的主体。同时,企业家、科技人员等创新主体也面临着自身转型的问题,创新活力激发的方式也要向着精准化的角度转变。

范柏乃教授指出,要关注对于创新活力的需求和现状的讨论,以此为基础做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同时,厘清当前制度工具对于激发创新活力的作用至关重要,要以传统的方式和新的体制机制、模式共同助力于创新活力的激发。

本场论坛中各位专家学者发言积极,就全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这一主题展开深入讨论。最后,陈丽君教授对本次论坛做总结性发言,对各位专家莅临本次论坛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