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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院获评年度优秀单位,执行院长陈丽君获得全国优秀社会组织工作者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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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31

 在20181026日的浙江省社科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上,省社科联对浙江省5个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和5名全国优秀社会组织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陈丽君被评为全国社科联优秀社会组织工作者,获得了荣誉证书。

 本次会议还通报了浙江省社科联社会组织分类管理评估的情况。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社科联社会组织分类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8]15号)精神,省社科联结合年度检查、走访调研、财务审计等情况,对业务主管的116家社团、民研机构开展了分类管理评估工作。这次分类管理评估结果,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被评为优秀单位。

 党的十九大以来,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按照国家对社科类社会组织管理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开展组织内党员思想教育,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在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研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服务和智力支持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本次陈丽君执行院长获奖,以及人才院获得分类评估优秀单位,即是省社科联对人才院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

 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必将再接再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依法办院、依章办院、学术立院,充分发挥人才院的社科研究智库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