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浙江大学关于实施“1311人才工程”战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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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11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实施“1311人才工程”
战略的决定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部、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一、指导思想
师资队伍是大学核心竞争力与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决定因素。学校坚持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两手抓”,重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物”;大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高师资队伍的学术水平和国际化程度,提升学校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前后,师资队伍规模基本稳定在3500人左右,各类专职研究人员2000人左右,形成100名左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300名左右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级人才,建设100个左右面向重大任务或科学问题的创新研究团队,支持1000名左右支撑学校未来发展的青年骨干人才,即“1311人才工程”。
三、实施原则
按照“学校统领、学部组织、学院(系)落实”的原则,今后学校将包括“985工程”和“211工程”等学校发展资源中的重要部分用于支持进入“1311人才工程”的人员和团队,并在政策等各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
为大力推进“1311人才工程”战略的有效实施,学校将针对“1311人才工程”中的四个具体目标分别制定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
各学部、各学院(系)党组织和行政要高度重视“1311人才工程”建设,按照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抓紧制定学科与队伍发展的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学校各职能部门要与学部、学院(系)紧密配合,全面落实“1311人才工程”的各项目标。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