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办法》表示,特设岗位拟聘人员一般采取考核的方式产生,也可以采用考试的办法。特设岗位人员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承担国家或我省重大研究课题或项目的特设岗位人员,聘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年。
相关链接:http://www.dzwww.com/xinwen/guoneixinwen/201804/t20180408_17232226.htm
近日,山西省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办法》表示,特设岗位拟聘人员一般采取考核的方式产生,也可以采用考试的办法。特设岗位人员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承担国家或我省重大研究课题或项目的特设岗位人员,聘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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