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创新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探索建立符合一体化人才培养特点的质量评价体系。
相关链接:http://news.sina.com.cn/o/2017-07-04/doc-ifyhrttz2253699.shtml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创新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探索建立符合一体化人才培养特点的质量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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