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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皆可成才 五论学习宣传和普及应用科学人才观
2012-05-25 14:39:40 华龙网-重庆日报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牢固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观念。“人人皆可成才”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彰显了科学人才观以用为本的丰富内涵。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指出,人才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总体上看,人才有“四性”。一为人本性。人才,首先是“人”,然后是“才”,无论多么优秀的人才,都具有“人”的一般特性。二为重业性。人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能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三为乐用性。人才以实现自身人生价值为豪,以发挥作用作出贡献为乐。四为趋惠性。人才追求良好环境,追求社会认可度,追求精神和物质回报。人才源于普通人,优于普通人;来源于社会,为社会奉献,受社会尊重。只要学有所成、业有所专、才有所用、干有所为,人人都可成为有用之才。
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理念,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人人皆受教育的学习环境。要加强教育机构建设,完善公共教育体系,坚持教育公平原则,推进教育资源共享,让人人享有受教育权利,人人享受良好教育。要尊重人的成才规律,培养和造就人才,不可揠苗助长,更不可“压苗阻长”。要坚持因材施教,针对培养对象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个性化培养措施,使人在成才道路上不走弯路。
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理念,必须坚持以业为重,努力营造人人创先争优的从业环境。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就业、爱业、创业、兴业”事业观,以党和人民的事业感召人、凝聚人、造就人,引导更多人投身伟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要广泛搭建创新创业创优载体,让人人都有开创事业的平台,投身事业的舞台。要坚持就业公平原则,让人人享有就业权利,人人都有用武之地。要引导立足岗位创先进、争优秀、作贡献,鼓励岗位成才、一线成才、实践成才。
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理念,必须坚持以用为本,努力营造人人才尽其用的政策环境。要着眼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使用,敢于打破传统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完善选拔任用、评价发现、流动配置等政策机制,做到发现人才不设门槛、评价人才不套条款、使用人才不拘一格,将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间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潜能和价值,着力破解人才“不够用”、“不适用”、“不被用”问题,真正做到各得其所、用当其时、用中成才。
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理念,必须坚持以惠为先,努力营造人人争当人才的社会环境。要坚持厚待人才,建立完善人才资本产权制度,构建以绩效考核为核心,与人才智力贡献密切挂钩的多元化分配体系,让作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获得相应回报。要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主要成果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才、人人重视人才、人人争当人才”舆论环境,让每个为国为民作出贡献的人都能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