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日前发布相关《通知》,明年1月1日起,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对于在上海无配偶、无直系亲属等原因没有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本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落户。
相关链接:http://sh.sina.com.cn/news/b/2013-11-21/081170829.html
上海市公安局日前发布相关《通知》,明年1月1日起,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对于在上海无配偶、无直系亲属等原因没有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本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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