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8】【人才时讯】近日,浙江省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其中浙江科技大奖奖金每项300万元(不超过2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三大奖中,一等奖数量不超过30项(奖金30万元)、二等奖数量不超过90项(15万元)、三等奖数量不超过180项(5万元)。新设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授予人数和组织不超过10个。此外还对评审流程、评审组织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修订。(时讯详情请关注微信号:rencaiyanjiu)
相关链接:http://news.hangzhou.com.cn/zjnews/content/2019-10/17/content_7285848_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