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浙江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的通报》(浙民民〔2019〕146号)发布,我院荣获5A级社会组织评定。
此次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浙民民〔2014〕142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民民〔2019〕68号)要求,经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考察、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复核、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终评、媒体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评估等级结果。
我院将继续坚持规范管理、服务社会,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功能,“筑研究平台,聚专家之力,促人才发展”,努力打造一流人才理论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