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专业技术人员选派到企业期间,原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奖励等方面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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