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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发布《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绩效评价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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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9

 人才时许】【2021-8-19】近日,山东省科技厅发布《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绩效评价细则(试行)》。评价范围为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内的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和省级认定的人才培养基地。三年度为一个评价周期,原则上每年度评价一次。根据评价等次提出人才培养基地调整、撤销和支持的意见。对评价优秀、良好等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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