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鼓励党政机关优秀人才离岗到企业兼职,不在兼职企业领取任何报酬和投资入股,离岗期限3年,机关原待遇不变。允许党政机关优秀人才按规定辞职领办企业或自主创业,做好社保、职称评聘等接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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